星期四, 12月 31, 2009

論靈性成長的平衡之道(12):意識成長發展層次(F)

呈現式心智

在概念我的心智狀態為「呈現式心智」。何謂呈現式心智?就是他所運用的概念,僅限於呈現於感官內的自我經驗所產生的概念,他尚無能力以別人的觀點來看事情、也無法理解呈現現象後面隱含的規則。這種心智,只能以呈現在身心中的經驗做為衡量的標準,故這樣的狀態,仍然是自戀的,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思考方式。

此時,他的考量是以自身的苦樂為中心的,會得到快樂結果的行為就是好的,會得到不愉快結果的行為就是壞的。如果此時配合父母的鼓勵或斥責,便會產生以賞罰為核心的道德觀:被獎賞的,是好的行為,可以做;被懲罰的,便是不好的行為,便要壓抑它。這時的道德觀是自私的,完全以自身的利害為衡量的標準,它無法同理他人、理解他人的處境,所以就沒有「為大局考量」之類的觀念。

這雖然跟情感我的衝動很類似,但是因為概念我具有衡量自己行為後果的能力,並能壓抑有不良後果的衝動,因而產生更多的選擇空間,所以是比較高等的。

神話世界觀的發展

與感情我自戀的「魔幻世界觀」相較,概念我發展出來的小孩,開始能衡量自我意志與客觀環境的關係,他們痛苦的發現,世界並不是以自己為中心來運作的。加上以賞罰為中心的道德觀,於是開始投射出各種神祇,期待有一種超越自己的力量(簡稱殊勝力),來替自己滿足慾望,這便是「神話世界觀」。他們會和各種殊勝力討價還價,取悅他們,期待神祇給予獎賞。同時,也將自身受到的不舒服,歸咎於因為神祇不喜歡自己的行為,所以懲罰他們,故必須贖罪來重獲喜愛。

在較為遠古的歷史紀錄、或未進化文明的低層宗教中,在他們的宗教行為裡,常常可以發現這種模式:人們利用某種犧牲、獻祭與儀式來取悅神明,期待交換願望的完成。或者在某種天災發生時,認為是自己觸怒了神明,所以降下災難來懲罰,所以必須用某些犧牲和儀式,來彌補自己的罪惡;如果天災沒停止,表示神祇不滿意補償,則必須用更大的犧牲:如殺人獻祭來取悅祂們。這在馬雅文化、古中國、古埃及、古猶太教的歷史記載中,都看得到相關的紀錄。論其根源,是幼兒對於父母概念的的一種投射轉移:只要我是個乖寶寶,做出父母期待的行為,父母就會給我們獎賞;而觸怒父母時,必須自我懲罰,犧牲自己的某些權益,來換取原諒。

神話世界觀的自戀傾向

從這裡,我們可以發現:神話世界觀仍然是相當自我中心的。因為所有無法控制的苦與樂,都是神祇對自己的賞與罰:打雷、旱災、厄運是神明對自己的懲罰,好運、順心是神明對自己的獎賞。基本上,概念我無法明瞭,地球自轉其實跟他無關,天氣的寒暑也不是神祇對他的賞罰,大自然只是照著自己的軌則在運行,它不具人格,也沒有個人的喜怒,打雷下雨並非針對任何人而發生。故認為所有事情都是針對自己而發生的,這種發展階段,仍然是自戀、自我中心的。

這時候的心智,尚無法理解事物運行的客觀軌則,無法借用法則的必然性來完成自己的計畫。等到我們的心智發展出「角色我」,意識才能進入「具體運思期」,能夠開始理解一些具體事物的規則,以及產生人際角色扮演的能力,並利用這些瞭解來完成自己的計畫。理性的世界觀才會被建立起來,漸漸取代神話世界觀。

下期我們會談到「社會我」的形成,與其產生的問題

沒有留言: